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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024 : 4:45 : +0200

邓伟志网页

邓伟志纵论“和谐社会”

                          记者 陈敏 常河

  5月18日下午,受安徽省政协和安徽省民进的邀请,来皖参加国际徽商大会的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邓伟志作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报告。邓伟志先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并对本报4月11日刊发的他的《“和谐社会”十二条》一文给予高度评价。本报特将他的报告和专访内容整理出来,以飨读者。 

                       “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
                     ——  一鸟两翅
  邓伟志把“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形象地比喻成“一鸟二翅”。“小康社会”主要是指经济上的目标,而“和谐社会”主要是指除了经济以外的社会目标。经济与社会是互为前提的。我们都喜欢讲“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请看世界上有多少“手中有粮”的人心中仍然很慌啊!这个简单的事实告诉我们:如果经济与社会之间不协调,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是不行的。“小康”包含着“和谐”;“小康社会”期待“和谐社会”的到来。“和谐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更高阶段。
  关于怎样才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应当包括哪些内容,邓伟志认为,“和谐社会”至少应当包括四个方面:
  “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民族、宗教、党派、阶层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之间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共存、共生于一个社会之中。它们各有各的生命力。从历史上看,什么时候多党合作,什么时候社会和谐。“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富民”不是富少数人。和谐社会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资源互相促进而又互相制衡的经纬交织的公民社会。
  “和谐社会”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所谓“合理”,是说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这些子系统通常指的是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不合理,必然会把社会距离和社会矛盾拉大,与此相应地是社会张力也大。社会张力一大,社会冲突一触即发;反之,社会结构合理,社会距离适当,社会矛盾也会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社会管理、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的难度比较小,成本比较低,和谐社会容易建成。
  “和谐社会”是行为规范的社会。中国有句话,叫做“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园”。社会的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有条”则“不紊”。有轨才会减少越轨。大家都按规矩办事,社会就会井然有序。规范的内容很广泛,风俗、道德、法律、纪律、宗教都属于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分成文与不成文两大类:法令、条例、规章、纪律以及一部分道德,为成文的;风俗习惯以及一部分道德为不成文的。成文的、强制性的规范固然有效,不成文的、非强制性的,靠褒贬来规范的,能内化到心灵深处,更具有长效的功能。即使是超自然,超人间的宗教,也具有约束作用,有助于增强人的自控性。社会规范是社会控制的防火墙,是社会发展的支撑点。社会在前进,社会规范会更新。更新后的社会规范依然是推动整体前进的推进器。
  “和谐社会”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所谓“社会运筹”,就是书本上常用的“社会整合”。意思是说在调节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时,运调自如,运筹决胜。手段不仅多样,而且高明、灵活,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抵消,彼此扯皮。有了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如果没有高明的社会运筹,社会仍然难以和谐,说不定会浪费社会资源,甚至于会糟蹋了合理的社会结构,把本来合理的社会结构变得不合理。社会结构是人搭起的架子,社会规范也是人制订的,一句话都是人运筹起来的。运筹得当,兼顾各方,兼容并包,各得其所,皆大欢喜;运筹得当,方能用尽可能低的社会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

                        “和谐社会”的理论支撑

  邓伟志先生向记者介绍了其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坎坷而又传奇的经历,他曾有过在短短的时间里到一百多个高科技单位“劳动改造”的经历,还曾在导弹中“躺过”;他曾走访过多个母系氏族进行调研,还曾有过“改行”研究自然科学的经历……非凡的经历锤炼出非凡的能力,也造就了他非凡的成果。在邓伟志网站的扉页上,邓先生的肖像旁有他最喜爱的一首格言:“即使苗儿长不成大树,我也不后悔千百次的浇灌;即使足迹被风雪淹埋,我也珍惜自己走过的路程”。在《我就是我》一书的封后还有这样一句话“不在争议中奋进,就在争议中死亡”。正是这样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大无畏的勇气永远支撑着邓先生在漫长的思想轨迹中苦苦追求、探索。他的学术思想和道德风范也激励着广大读者。1980年发表的“家庭的淡化问题”,1984年发表的“中国的学派为什么这么少”,1985年发表的“淡化‘当官心理’”,均在报刊上引起争论,因此,被媒体称为“邓氏三论”,“思想界的男子汉”。
  在谈到“和谐社会”的理论支撑时,他一样旁征博引。他说,在中国思想史上,在儒家、道家的言论中,早有和谐思想的萌芽。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孟子的“天人合一”。在西方思想史上,毕达哥拉斯所说的“整个天是一个和谐”,可能是最早提倡的和谐。在文艺复兴以后,笛卡尔、莱布尼茨、黑格尔等人都把和谐视为重要的哲学范畴。莱布尼茨认为“宇宙是一个由数学和逻辑原则所统率谐和的整体”。
  而真正把“和谐社会”提到理论高度的是马克思。马克思在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他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书中,一再“提倡社会和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说:“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他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换句话说:人应当融入社会,社会应当融入人,这才是高度和谐。
  与马克思同时,主要是在马克思之后,有些社会学家或直接或间接、或系统或零星地描述、阐述过和谐社会。这些理论主要有社会均衡论、协和社会论和社会系统论。
  这些理论都可以认为是“和谐社会”理论的先声。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所有这些“先声”无不有先天不足之处。我们所要的和谐是变革中的和谐,发展中的和谐,是社会流动、社会变迁中的社会和谐。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和谐社会是对以往各种相关理论的扬弃,是对以往各种相关理论的突破,是对以往各种相关理论的完善。

                         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在邓伟志看来,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实践的呼唤。强调和谐,自然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有不和谐的社会问题。这些不和谐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的不和谐、区域之间的不和谐、经济与社会之间不和谐等。
  对如何构建“和谐社会”,邓伟志认为,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端正对“和谐社会”的认识。“和谐社会”不是“阶级调合论”,而是社会各阶层的互惠互利,“阶级调合论”是在两大对立阶级斗争尖锐时,或压迫阶级为扑灭被压迫阶级反抗的烈火,或压迫阶级为挽救自己的灭亡而提出的。“和谐社会”不是,它恰恰是要实现从单一到多样、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化,这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谐社会”分高中低三个阶段,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不和谐者向低度和谐转变、低度和谐提升到中度和谐,最后实现高度和谐。“和谐社会” 不是社会制度,而是一种状态。在历史上,有过比较和谐的先例,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更是人们向往的和谐。
  其次要发展社会事业。社会事业包括科教文卫体、安全、环境几大方面。“和谐社会”需要硬件,社会事业就是“和谐社会” 的硬件,硬件多了,社会事业就发达了,社会病就会减少。1992年,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发展国际会议规定:社会事业的投资不得低于30%,否则将要接受国际舆论的谴责。对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而言,教育经费的增加不能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群众文体、人均卫生费用等也是如此。
  第三要制定完善的社会指标体系。邓伟志认为,包括参政议政、互相监督等都要量化要有指标。
  第四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目标就是价值观,价值观就蕴藏在文化中,文化的认同才是长效机制。要目标一致,就要大力发展文化。古人云“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胸怀天下就容易和谐。一个城市人均剧院座位数和人均购书费用,是衡量城市文化的重要指标。我国在制定“十一五”计划时将有很大的调整,就是文化。显然,我们的政府已经意识到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性,“讲经济头头是道,讲社会囫囵吞枣”是不可能构建出“和谐社会”的。

                                              江淮时报   2005-05

                                             安徽政协网 200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