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e sind hier: 政治问题、政治社会学、政治经济学 > 政治问题 > 官学 > “就得回家卖红薯”  > 
ChineseEnglishDeutsch
25.4.2024 : 14:28 : +0200

政治问题、政治社会学、政治经济学

“就得回家卖红薯”

                               邓伟志      

      “当官治不了黄赌毒,就得回家卖红薯”。《人民政协报》上如此醒目的标题,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定睛一看,说的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日前颁发了《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暂行规定》。规定说: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笫一责任人,公安局长、派出所长为笫二责任人。凡辖区内“黄、 赌、毒”活动情况严重,长期未能解决的,要追究市、县(区)有关领导的责任;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引咎辞职,其中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太好了!标题虽说不是《规定》的原话,但是,编辑有权利加标题。编辑的水平就体现在标题上。《人民政协报》的这一标题,既充分表达了《规定》的精神实质,又生动地反映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就得回家”比古人常说的“不如回家”来得更肯定,更符合群众心愿。
      是这样,我们一取得点成绩,就说是“在什么领导下”、“在什么关怀下”、“在什么什么支持下”。那么,出了问题呢?为什么就没有他们的份了呢?这在逻辑上是“悖论”。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上下左右之间的相关系数都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比方说奸商与贪官的关系。有奸商必有贪官。一般说,在同一地区、同一系统内,奸商与贪官之比是5:1。没有贪官,奸商怎么能奸得下去呢?没有受贿者,行贿行给谁呢?我们习惯于揭小贪官,这是为民除害。可是,小贪官与大贪官之 间是有线性关系的。在同一地区、同一系统内,小贪官与大贪官之比也是5:1。想想看:没有大贪官保护,小贪官怎么能肆虐得起来呢?“1:5:25” 这就是犯罪的垂直相关公式。我们办案、审案,千万不要忘记这个公式。否则,不仅放了大案,连小案也未必审得清楚。黄赌毒愈演愈烈,同地方官管不管,有关系;同地方官的亲朋是否介入,有直接关系;同地方官自己是否同流合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广东有个县级市长不肯扫黄,他不就是怕影响儿子“以黄致富” 吗?因此,广东决定,要治不了黄赌毒的地方官引咎辞职,是合乎逻辑的。犯罪率是多因素的综合效应,不能孤立地看。不同罪种之间也有此起彼伏的关系,不能单打一。社会问题也能成为提高犯罪率的成因。比方说,失业率超过社会警戒线,便导致犯罪率上升。这都是不容抹杀的带有规律性的事实。
      建国前,中国也有黄赌毒,后来还不是都在政府领导下,全治掉了。前人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都能治得一干二净,今天在有了前人的经验之后,反倒无能为力了, 岂非咄咄怪事!我认识好几位建国初,负责改造妓女的老干部。现在都是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了。他们深为今天治不了黄赌毒而焦虑。他们也认为,对今日这般无能的一些地方官,不去让他们卖红薯,还留着他干什么?不过,我还有点担心:那些昏庸的地方官,能否卖得了红薯?今日之卖红薯不同于古人骂官人那年头了。卖红薯也得纳入现代市场经济的范畴。下台的这些地方官懂吗?此外,让治不了黄赌毒的卖红薯,对那些治不了“类黄赌毒”的官儿该怎么办?
                                            1998.11.11.于上海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事先联系www.dengweiz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