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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024 : 18:08 : +0200

社会学、人类学

“银发浪潮”面前的思考

                               邓伟志     

      一股“银发浪潮”正在扑面而来。到2000年60岁以上老人将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中国正进入老年型国家行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在中国已高达900万人,并以年均5.4%的速度递增。这是幸福,是骄傲,是中国人口质量和生活质量在提高的标志。

      老人增多是全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然。老人自身生活质量的继续提高,依然是全民的大事,有赖于全民的关心、研究和讨论。这里提几个具体问题就教于读者。

      一、有法与立法。

      在老人问题上,中国是有法可依的。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中国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有些条款很难落到实处。因此还应该继续完善老年法规,如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保健法,等等。

      二、家庭养老与家庭结构。

      中国目前只能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中国“八、四、二、一”的家庭结构,核心家庭、小家庭增加的趋势,又为家庭养老增添了困难。中国敬老的传统美德是与传统的大家庭结构,即联合家庭相适应的。如今家庭结构随着生活方式的变化,随着独生子女国策的推行,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在20年前讲过:一个一岁的孩子上头有两个25岁的父母;这两位25岁的父母上头共有4位50岁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从1岁的孩子称呼上来说);4位50岁的祖父母,他们上头共有8位75岁的曾祖、曾外祖。中国许多省市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在75岁以上,因此,8位曾祖、曾外祖是现实,不完全是假设。25岁的青年夫妇要忙于养子,那末4位50岁的中年人正是工作的黄金年龄,怎么有精力去赡养“八老”?如果坚持以家养老为主,一孩化的基本国策是多可以孝虑松动? 如果坚持基本国策不变,如何实现社会养老为主?

      三、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

      中国政府对老年人是高度重视的, 但是政府在老人身上的投资是有限的。 从1987年到1997年的十年间,中央、省、县、乡四级政府投资仅14亿元,而社会各方投资达51亿元。社会投资差不多为政府的4倍。两项投资总和的大部分,用于解决0.8%的老人,即100万老人的离家住托问题。今后如果再解决100万人的住托,需要多少投资?不用说,是相当可观的。可是,现在进各种老年学校的老人是多少呢?也是100万人。 而在这100万人身上的投资要比在住托上的投资少得多。老人在老年学校的精神生活质量不见得比在托老所、敬老院低。许多老人进了老年学校以后, 文体双全, 精神充实。看来如何处理老年福利设施与老年教育的关系,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从长计议的大问题。

      四 、养老基金降息与老年产品降价。

      从全局出发,连连降息是必要的。可是对养老保险基金来讲,降息带来的是入不敷出。本来能多办事的基金,现在不能多办事,只能少办事了。有的国家可以把基金放在股市里笃定增值,我们的股市不稳定,风险大。怎么办? 有人建议对老年产业扶持和优惠,换句话说,就是促使老年用品降价。这样行不行?“羊毛出在羊身上”。降了价,国家就少收税。是让国家在多收税之后,向老年人多投资好呢, 还是让老年产品多降价,国家少收税好? 这笔账不容易算清楚。

      五、 最重要的是对老年人的评价问题。

      老年人是包袱呢,还是财富? 视老人为包袱的,恐老、厌老 ;视老人为财富的,敬老、学老。 当然,也可以认为老人有二重性,包袱与财富二者兼而有之。但是, 这里又有个“三七开”与“一九开”的问题。植物人是包袱,老年痴呆是负担,除此之外,老年无不是民族之精华,人类之宝贵财富。即使对植物人、对老年痴呆,也要实行人道主义。作为后辈也有敬老养老的义务。

                                      1999.6.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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