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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024 : 11:22 : +0200

社会学、人类学

论社会矛盾

                                   邓伟志

一、讨论社会矛盾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就是近一二十年,中国处于社会矛盾的高发期,也是一些非对抗性矛盾演化为对抗性矛盾的突发期。有一个时期,犯罪率很高,大案、要案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十年翻番。群体性事件的增幅远远大于GDP的增幅。社会矛盾的多发与激化,决不是政府和人民所期望的,也是同我们国家的性质、制度和地位所不相称的。国外有好几位重量级人物都说:“没有中国就没有世界的稳定。” ①这话有溢美之处,更有准确的地方。一个对世界稳定担纲的国家,自己的大后方更应当稳定。社会矛盾的多发与激化,也提高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代价和成本。因此,加强对社会矛盾的研究,是摆在各行各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尤其是在全球性的金融风暴正在向我们袭来的时候,更不能忽视对社会矛盾的研究。近代史告诉我们:经济危机很容易带来社会危机。当前,各国都有令人头痛的社会矛盾。能不能不让经济危机带来社会危机?能不能用高超的社会管理来减弱经济危机的强度?能不能用高超的社会管理加快走出经济危机的步伐?这就要看我们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了。

      中国城市化的步伐在加快。截至2008年末,中国城镇化率的已达45.7%,拥有6.07亿城镇人口,形成建制城市655座。大城市的城市化水准也在继续提高。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18座,超大城市39座。[1]可是,随着城市化水准的提高,城市病也在加剧。“化”,就是社会流动,既包括水平流动,也包括垂直流动。水流遇阻会有旋涡。有城市就有城市病。但是,城市病的发病率是完全可以降低的。如何将城市社会中的病症变“不治”为“可治”?这也要看我们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了。

      再从目标上看,我们大力提倡的是科学发展,是和谐社会。科学发展不是畸形发展,不能搞得经济那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不平则鸣,长短悬殊拉大了社会张力,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据《人民论坛》2009年对2070人的调查,认为自己“绷得很紧”的占70.8%。[1]所谓“绷得很紧”就是“社会张力”过大。和谐社会决不是社会矛盾四伏的社会。因此,在经济有所发展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也能够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社会建设上去。

      实践出理论。中国人在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的实践中,一定会在理论上有所建树,一定会丰富对社会矛盾性质、特点以及解决方法的认识。在新形势下,大量的社会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的矛盾,在性质上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公民与公民社会之间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不是你死我活的矛盾,更不是不共戴天之仇。不能乱用武力,也要慎用警力,更不允许用战争的方式“解决”问题。即使演变成了对抗性矛盾,那也是少数为首者所为,只宜对少数为首者用处理对抗性矛盾的方式来解决,只宜依法用是否危害国家安全来衡量。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的交织,为我们化解社会矛盾出了一道很难求“解”而又必须求“解”的大难题。 求出了这个“解”,在理论上就一定会有所突破。

二、社会矛盾的类型

      当今社会矛盾的状况可以说是无奇不有。有些矛盾是历史上罕见的,或者说是史无前例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再多也是可以分类的。有关部门通常把城市化中的社会矛盾分为五类:(1)劳资纠纷。(2)征地补偿。(3)拆迁安置。(4)企业改制。(5) 司法不公等。也有的分为十多类的,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涉法涉诉、退役问题、教育、生态环境、金融证券、卫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等方面的问题。上述五方面或十多个方面是按直接原因区分的,是活生生的、确实存在的矛盾。但是,这种分类是浅层次的,不是深层次的。这五个方面或十多方面,大多是诱因,是导火线。有些社会冲突的表象同本质是有距离的,有些当事人是指山说磨,指桑说槐。气出在眼前,根子却在后面。

      按深层次的原因分类,社会矛盾主要有:

1.    贫富矛盾

      最近劳资矛盾引发的事件频繁出现。劳资纠纷占各类纠纷的比重在上升,增幅在加大。2008年累计未结的劳动争议案有10万4千件。劳资纠纷,说到底是个利益问题,是个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是个社会结构是不是橄榄形的问题。众所周知:经济利益决定政治态度。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美国的冲突理论的代表人物科瑟尔,L.A.), 都认为社会冲突同经济利益的差距成正比,二者有很高的相关系数。关于中国的贫富差距,不论用什么方法计算,不论是官方的计算还是学者的计算,亦或是外国的计算,都是很大的。我国的贫富差距,超过西方贫富差距较大的美国,同欧洲无法相比。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人均厌”的情绪,值得重视。他们对“人均提高”了多少多少不感兴趣,冷漠,厌恶。“人均”,自然是永远都会要的,可是,在贫富差距过大的情况下,平均数的效度、信度在下降。有个顺口溜说:“张家有财一千万,九个邻居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家家都是张百万。”在改革开放前,搞平均主义是有害的。在改革开放后,应当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不能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邓小平多次倡导“共同富裕”,一再提出“防止两极分化”,“避免两极分化”,[2]1014,1032,1047,1076,1123,1133,1312,1317,1343, 1356,1364,到1992年他《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中,进一步指出要“消除两极分化”。[2] 1343这里的“消除”二字值得玩味。是不是意味着“两极分化”已露端倪了呢?1993年,也就是邓小平89岁那一年的9月16日,他老人家又说:“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2] 1364贫富差距过大涉及到: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大小如何估量?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比例怎么定?由谁来定?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距以多大为宜? 这都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肯定不行,卖茶叶蛋的吃不起白鸡蛋,怕也不行。穷人一家的年消费水平抵不上富人家的一条狗的年消费水平,能容忍下去吗?就业与失业两类人的生活大不一样,就业质量的高低,其收入也有悬殊。无力从事复杂劳动的人不从事复杂劳动,不致引起很大矛盾。能干复杂劳动的不得已干了简单劳动,也会加大社会张力。中国有句话,叫做“穷鼠啮狸”。意思是:肚子饿的老鼠敢咬比它厉害的野兽。日前,电视里播放了一个案件。 一个人三天没吃过饱饭,饿极了便去抢劫,被判了刑。法律只问结果,只以法为准绳,是对的,可社会学不能只问结果,不问缘由。这缘由是什么?大家想想看。缘由也就是源头。人们常讲“从源头上”抓起。我们该从哪里抓起呢?

      对当下的贫富差距许多人不愿正视。他们说什么“基尼系数有局限性”,说什么贫富差距“不是关键”,说什么仇富心理是主要的。这是不合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古人云:“贫富常交战”。邓小平说得更透彻:“是要出乱子的”,“是要打内仗的” 。[2] 1357这是在向我们敲起长鸣的警钟。

      贫富矛盾是个大概念。城乡矛盾、地区矛盾、行业矛盾,说穿了都是贫富矛盾。现在,被动参与城市化、为城市化献出1亿多亩良田、对城市化立下汗马功劳的农民,有很多利益在被城市挤压、蒸发。不践行科学发展观,重城市轻乡村,重东部轻西部,重外资企业轻村级经济的现象在一些人的身上相当严重。一句话,嫌贫爱富的现象很厉害。有些人热衷于批“仇富”,殊不知“仇富”来自于“嫌贫”。多数仇富的不是“仇富”,仇的是“为富不仁”。对富而仁者、富而义者,贫者是尊敬的。中国有句话:“以富人而爱人,何人不亲?”穷人对大爱的富人一定是很亲的。假如不亲,必有缘由。当今,富豪的话语权过剩,贫者的话语权是赤字。如今还有些人无视中央的土地政策,无视集体经济的土地自主权,还在继续找各种借口对村民进行剥夺。过去讲:不懂得农民便不懂得革命。面对着不少人越来越不懂得农民的严酷现实,今天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懂得农民、不懂得村办经济就是不懂得科学发展观。

2.    官民矛盾

      上下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现在我们上下一致的同向性、同步性都在增强。这种一致性在汶川地震时达到了高峰。可是,官民之间仍然存在不少芥蒂。

      官民矛盾是同贫富矛盾相联系的,是政府官员对待贫富矛盾态度的延伸和后果。比如动拆迁矛盾的激化,十有八九是因为居民怀疑官方与开发商捆绑在一起所造成的。再比如官民矛盾中的一个大疙瘩是所谓“权贵经济”在作祟。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五大领域中担任主要职务的,有不少是高干子女。他们掌控着这五大经济部门。相反地,奥运金牌这么光彩的事业,在中国那么多获奖者中无一名高干子女。是不是因为金牌的投入产出比低于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呢? 大家知道,旧中国有“四大家族”之说。如今有少数权贵所拥有的财富远大于“四大家族”中的某些家族。“四大家族”在今日之权贵经济面前是“小巫见大巫”。 这种局面,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而引发了上下矛盾,破坏了党群关系。大家都知道万州事件。当一挑担的乡下人被一个超市的保安打伤以后,过路人质问那保安是何许人,那保安谎称自己是“区干部”。他为什么要冒充区干部?无非是因为他认为群众怕干部,会放他一码。可是,恰恰相反,群众正因为他是“干部”, 则以“干部打人”来惑众,结果聚集了上万人上街。两种逻辑的距离之大说明了什么?

      改进党风是恢复干群血肉联系的关键。有的地方强调党组织“全覆盖”。究竟用什么覆盖为好,是个值得从长计议的问题。覆盖,应当是重质量,轻数量。覆盖,应当是用党的优良作风覆盖,用公平正义覆盖,用共同富裕覆盖。作风是没有文字的教材。无形的覆盖胜过有形。“润物细无声”,用无形的党风覆盖能够深入、持久。反之,如果官员与富人打得火热,人大、政协中为富人说话的代表、委员比重过高,就是一种“政治失衡”,到一定时候就积重难返。有人把韩国前总统卢武铉的跳崖自杀,称作“悬崖平衡”。出身贫寒的卢武铉看到了社会失衡,在当政后,企图搞点平衡,可惜在上层代表富人的权势人物太多,卢已无回天之力,落得如此下场。

      从法的角度看,官民矛盾就是公权同私权的矛盾。官,是公权的代表者和实施者;民,是私权的拥有者和享受者。犯罪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犯罪不只是公民破坏和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盖,犯罪还包括国家机关等公共部门对公民个人权益的侵犯。维权要维护公权、私权两种权。过去,我们忽视了后者,“欠账”太多。官告民十拿九稳胜诉,民告官的事十分罕见,即使有几宗,那也是命里注定败诉。在刑法从国家刑法向公民刑法转变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官员依然死抱住“公权超越私权” 的理念不放;另一方面是百姓尚不善于正确地运用私权。于是,官民之间的磨擦便多了起来。  

3.    政社矛盾

      “政”是政府,“社”是社会组织。何谓社会组织?说法不一。一般认为:社会组织是为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体。共同体内成员间的关系相对地讲比较松散、自由。它明显不同于党政机构,又称“非政府组织”。在现代社会中,人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要,大部分是通过社会组织来实现的。大小不同、功能各异的社会组织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主要基础。因此,不论是学界还是政界都认为治理国家,一靠政府,二靠市场,三靠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又被称作“第三部门”。社会组织是政府的伙伴,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社会组织能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当起的作用。近年来,社会组织在突飞猛进。可是,有些地方政府往往习惯于跳开社会组织,去充当直接政府、无限政府。有些社会组织鲜有自主权,形同虚设。随着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随着国家开放度的加大,人们愈来愈懂得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于是,人们便对社会组织的现状不那么满意,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化不满意,对社会组织的附属地位不满意,对欠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不满意。因此,也就出现了政、社矛盾。政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政府的大权独揽,小权不放。

      与此同时,政府对社会组织也有不放心的地方。严格地讲有两种情况,一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异化和无能不满意,这有合理的一面。不过,社会组织如何从无能变为有能?正确认识是从实践中来的,社会组织只有在显身手中学会大显身手。二是政府认为社会组织会碍手碍脚,会不听政府的话。这种忧虑就是多余的了。“非政府组织”的“非”从来都不是动词。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政府高效、廉洁,还会怕社会组织不支持吗?既然是“权为民所用”,还怕向民间组织放权吗?

      不把社会组织看作“第三部门”自然也会影响“第三部门”的发展。谁都知道组织起来力量大,谁都知道组织起来好管理。可是,中国有上亿的所谓“农民工”,他们很少有加入工会的。中国还有七亿农民,可是近百年来在中国一直行之有效的农会,在停了一阵以后,至今尚未恢复。

      政府对社会组织一要管理,二要扶持。在社会组织弱小的情况下,应当向扶持倾斜,扶持社会组织茁壮成长。在社会组织进来时,要降低门槛;在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多向他们购买服务。在实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时,也不要忘了管理的目的全在于扶持,而不是别的。

      政社矛盾也是官民矛盾的延伸和结果。政社矛盾处理好了,官民矛盾也会迎刃而解。同样的道理,要解决官民矛盾,就必须处理好政社矛盾。

4.    文化矛盾

      前些时候中国学术界批评了美国未来学家亨廷顿过分强调文化在世界秩序重构中的作用,从而导致不少人走到另一极端,认为中国的文化冲突并不严重。严重不严重难以量化。即使不十分严重,也应该予以足够重视。比如有人说,看报先从报屁股看起,因为头版不好看。也有人说“大文章是小文章”,因为大文章不好看,一目十行,一晃而过。媒体叫好的书籍要通知公家买,媒体不叫好的书籍静悄悄地争着传。中国出口的文化产品,如书籍、影片等,同进口的文化产品几乎不成比例,进出口严重失衡。这都是文化冲突的点滴表现。再就是二十多年来不断出现的对新自由主义、新权威主义、新左派、民族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以及普世价值等等的讨论,也都是文化冲突的聚焦点。再从不同类型的文化上分析,至少有五类文化矛盾:一是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有矛盾,二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矛盾,三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有矛盾,四是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有矛盾。五是有神论与无神论的矛盾。文化是各类观念之总和。文化冲突到一定时候会演变为政治冲突。20年前,德国柏林墙的推倒是从一个教堂的讲经开始的。斯洛伐克同捷克的分离,不是经济因素,而是文化原因。因此对文化矛盾决不可等闲视之。

      文化是国魂。前些年,有些装有酒囊饭袋的、穿着毕挺西装的肉体走得太快了,把灵魂抛在了后头。现在是到了肉体该等一等灵魂的时候了。在“魂兮归来”时,又必须把文化矛盾提到议事日程。对文化差异,或曰文化矛盾,要坚持和而不同,坚持求同存异。有时仅仅“存异”还不够,还要求同“尊”异,努力用和谐文化来化解文化矛盾,实现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相对的,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的。文化认同不是“断头路”,只有“里程碑”。在实现了文化认同以后,马上又会出现新的文化差异。这又要求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做到一中有多,多归于一。这就是文化发展的轨迹。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按文化的内在规律办事。

三、社会矛盾的特点

      贫富矛盾、官民矛盾、政社矛盾以及文化矛盾,凡此种种,尽管各有不同的语境,但是,仍有其共同点。本文仅从社会矛盾演化趋势的角度,讲一讲当今中国社会矛盾的十个特点。

1.从社会矛盾的成因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一是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多因性。多种矛盾可能源于一个因子,多个因子可能作用于一个矛盾。矛盾的症状呈交叉感染的走向。

2.从社会矛盾形成的过程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二是具有突发性、敏捷性,一触即发,猝不及防。有时甚至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小题”常常被一些人“大做”。

3.从社会矛盾的规模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三是规模有增大的趋势,富有超大群体性。直接的、相关的人介入容易理解。非直接利益群体为什么介入?而且是非直接利益群体介入的人数远多于直接利益群体,以致规模逾万人的事件已有多起。

4.从社会矛盾的组织性上看, 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四是具有严密性。有些群体性事件组织涣散,可是也有不少群体性事件的口号无可辩驳,组织滴水不漏。有些群体性事件解散后地上无一片垃圾,也多少说明他们的组织有紧密的一面。

5. 从社会矛盾的烈度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五是暴力化。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导致肢体冲突的恶性行为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一支赴台旅游的人群,争着在 “日月潭”三个字旁边留影,互不相让,结果动手又动脚。被境外多家媒体叫作:“出丑”、“丢脸”。此外,动刀动枪的事也不少见。

6.从社会矛盾的技术手段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六是智能化。矛盾的双方都在采用高新技术,在网上动员,在网上人肉搜索。有时虚拟世界同现实的物质世界相对立,比如湖北的邓玉娇事件,在如何量刑上的争论,截止2009年6月5日,网上的参与者多达380万人次。这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近年的走向是:虚拟世界在推动物质世界蹒跚前进,盘旋而上。

7.从社会矛盾的化解历程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七是具有持久性。“来得快,退得慢”。常常是看似退了,上报也说解决了,实际上是了犹未了,旷日持久,留后遗症,拖很长的尾巴。有人说:长得像“松鼠尾巴”。这也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8.从社会矛盾的波及面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八是具有全球性。一个村、一个乡发生的事件几分钟后便搞得满城风雨,大事小事都会被境内、境外的一些人炒作得沸沸扬扬,甚至传遍全世界,引发多方评论。

9. 从社会矛盾的后果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九是具有危险性。《水浒》的梁山好汉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现在的群体性事件大多也是只反贪官。不过,如果还容许按老皇历分左、右的话,现在不论左派、右派都有个别人不知出于什么动机,公然从两极把矛头向上,稍不留神,就会引发社会动荡。

10. 从社会矛盾的周期性上看,当今社会矛盾的特点之十是具有间歇性、阶段性、专题性。因某一工程出的事,工程结束了,事情过去了,矛盾也就暂告一段落了。再一个工程来了,矛盾又起来了。“矛盾——化解——前进——再矛盾——再化解——再前进……”。周期性源于矛盾的两重性,好事中有坏事,正功能中有负功能。这就要求我们要尽量减少负功能,防止负功能扩大化,努力把负功能缩小到最低限度,变坏事为好事,让周期性呈“下滑线”的路径。

四、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

      对当前严重的社会矛盾掉以轻心,是阿Q精神,是自我陶醉、麻醉,是吃摇头丸。不用说,也有不少人正视矛盾,也很重视化解矛盾,可是他们不得要领,治标不治本,也不得法,有时是化解了这个社会矛盾,反而惹出了一个又一个更大的社会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是多种手段并用,法律的手段、政策的手段、经济的手段、行政的手段、道德的手段、宗教的手段,包括乡规民约等等,十八般武艺都要用上。教育的方法、协商的方法、疏导的方法,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要用改革的精神,重新学习和熟练掌握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

      本文从改革出发,在这里着重讲三种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基本的、而又常常被人忽略的途径。

(一)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做社会工作

1.端正群众观点

      要做好群众工作,首要的是要解决好把群众摆在什么位置上的大问题。如果认为群众是阿斗,是群氓,那你就不会弯下腰来为群众服务;如果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那你就会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发自内心地而不是挂在嘴上地问计于民,规规矩矩地而不是三心二意地求计于民。近年来,中央反复强调宗旨意识。对群众的评价就是检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有些官员常骂刁民。对刁民是应该骂的。现在有些刁民也实在是刁得不得了。问题是:刁民是极个别的、极个别的,远不是群众的主流。问题更重要的方面是:刁民往往是刁官带出来的,是刁官逼出来的。中国有个镇,镇书记欺压百姓,百姓对镇书记不满。后来镇书记升为县政法书记。于是政法书记这个“刁官”利用职权擅自贴出通缉令,捉拿(实际是用“捉拿”来吓唬)镇上的那几个百姓。紧接着镇上的那几个百姓便在不合章法的县通缉令旁边贴出同样不合章法的、农民对县政法书记的通缉令,做出了“刁民”的动作。于是,县政法书记便对百姓开了枪,形成了“刁对刁”的恶性循环。再从消极方面说:社会上有那么几个官员眼中的所谓“刁民”在较真,也许可能歪打正着,更有助于制约贪官、昏官。没有几个“刁民”吹毛求疵,贪官会更加肆无忌惮。世界公认中国的老百姓是最老实、最纯朴的。他们处于弱势,抗上的能量本来就不大,怎么会一下子都膨胀为刁民呢?

      我们常讲理顺社会情绪。前提是要以“理”来“顺”。视群众为“上帝”是最大的“理”,是最基本的马克思主义之“理”。中国是世界上第一网民大国。网民是人民群众的突出代表。网民的眼晴是最亮的。天下几乎没有网民用“人肉搜索”搜不到的东西。在一个风雪天里,一位美丽的女性见一乞丐冻得发抖,便停下车来给了乞丐一些钱,随后离去。离开几百米之后这位女性又返回到乞丐跟前,把自己的大衣披在乞丐身上。这个美丽的女性是谁呢?这是动用一百个警察也找不到的。结果网民很快找到了这位感动中国的好心人。杭州一富家儿飙车,把一名大学生推了五米高,几十米远。有关领导经过“认真鉴定”之后说:车速为70码。可是,网民没有经过“认真鉴定”,仅凭常识就断言不止“70码”。后来有关领导再次宣布:车速为110码。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只能说明领导水平同群众相比,至少有40码的差距,这只能说明群众在给领导上课,上群众观点这门基础课。领导向大家所作的“道歉”,就是宣布“群众落后论”在破产。

      在革命党时期,是工农群众和广大知识分子把共产党推上执政党地位的。共产党的政权是拿镰刀、拿锤子的人打出来的,是挑担挑出来的,是小车推出来的。共产党在成为强大的、战无不胜的执政党以后,决不允许有人不把拿镰刀、拿锤子的“衣食父母”放在眼里。

2.深入了解群众

      要做好群众工作,要“理顺社会情绪”,必须先要了解社会情绪。有些人自以为了解,实际上只不过了解了一些皮毛,并没有摸到群众的心窝。因此做起工作来隔靴骚痒,文不对题。调查要深入,要沉到底。走马观花不行,要下马观花。有时下马观花还不够,要下马栽花才行。有时甚至于要与群众同劳动,群众才会跟你掏出心里话。现在,有些人的所谓调研根本不是调研,只不过是换个地方听汇报,是借机游览,是下去摆谱,是去灌输领导意图。中国有句话,叫做“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要郑重地补充一句:不科学的、不深入的调查还不如不调查。道理是这样的:不科学的、不深入的调查所掌握的情况不真实,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可能正确。可你又声称是调查了,那就有了发言权。拿着不真实、不正确的东西去兜售,去忽悠人,岂不是误导吗?毫无疑问,不深入的调查不如不调查。要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把握群众的脉搏,只了解群众脉搏每分钟跳多少次的频率并不够,还要懂得群众政治脉搏的节律、幅度、形态、气势,然后,才有资格为群众办事,也才能把事情办好。

3.运用群众语言

      做群众工作,跟群众交流,千万不能打官腔。官话群众听起来不入耳。不入耳也就不入脑,更入不了心。中国有位老大使,他在一次报告中说:“现在官员不会说话。”我同意他这种说法。不过,我替他加两个字:“不少”。准确地说:“现在不少官员不会说话。”不要责备在头头讲话时有人打瞌睡,不要责备我们写的东西大家不要看,要想一想自己口里、笔下,有多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说实在的,现在有些批评“党八股”的文章,本身也是“党八股”。有些人是用“新党八股” 反对“老党八股”,还有些人是以“洋八股”来反对“党八股”,以致“八股”泛滥成灾。我们的文风迫切需要改造,话风也刻不容缓地亟待改进。说得重一点,如今有些领导跟配偶、跟爹娘讲话,也是挺胸凸肚地像做大报告。这似乎是牛顿的惯性定律在起作用啊!再不学会说话,再不学会说群众的话,群众就会对我们敬而远之。群众听我们讲话都会起鸡皮疙瘩,还谈得上化解什么社会大疙瘩吗?

4.运用群众组织

      “春江水暖鸭先知”,群众在想什么,群众组织,即社会组织最先知道。最先知道方能最先到达。也只有“最先到达”才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也只有“最先到达”才不会把局部矛盾演化为全局性的矛盾。不要一味地依赖手头的舆情资料,要知道那是层层报上来的,有个递减率在起作用。真知的源头在群众和群众组织那里。政府要视群众组织为得力伙伴,为可靠的诤友,在化解社会矛盾时要让群众组织打头阵。有些人听官员的,有些人就是不听官员的,而要听群众组织的。群众组织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剂。有的群众把群众组织比作小船靠岸不可缺少的“靠球”。有了靠球,小船靠起岸来才会平稳、舒适,避免震荡。

5.运用社会学理论

      化解社会矛盾是一门大学问。有理论指导事半功倍,没有理论指导事倍功半。社会学有社会学的视野,有社会学的胸襟,有社会学的方法,用社会学包括社会心理学处理社会矛盾,需要站得高时能站得高,需要蹲得低时能蹲得低。社会学能屈能伸的特性决定了社会学能够指导群众工作,能够变社会的暴风骤雨为风调雨顺。

(二)学会用大讨论来化解社会矛盾

      可以负责任地说:当今有些社会矛盾是头儿们关着门拍脑袋拍出来的。“问计于民”,怎么问?讨论是“问计”的最好形式。决策之前要讨论,贯彻决策的过程中也要讨论。讨论有双重功能:对领导讲是“问计”,对群众来讲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已,是让先进群众带动后进群众。“先进群众带动后进群众”比头儿们扯破喉咙喊话的效果要好得多。

      我们爱讲“宣传政策”、“政策宣传”。殊不知,在决策前的讨论是最有效的宣传,是超前的宣传,不是宣传胜似宣传,其成本比事后宣传要低得多。

      我们爱讲“群策群力”,有“群策”方有“群力”。经过群众讨论后的决策,群众知道是多数人的“决策”,或者是心悦诚服地接受,或者是不想服从也只能服从。 任何人都要服从多数嘛!就是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时,掌握真理的少数人也要服从多数。这不是什么尾巴主义,这是社会大学要求我们必须付出的昂贵学费,这是道路的曲折性加给我们的沉重负担。群众乐于接受多数人的主张,才能乐于贯彻,才会把政策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

      经过群众讨论后的决策也可能有失误,比如不利于长远啦,不利于全局啦,等等。可是,要知道:经过群众讨论后的决策即使不正确也正确。说它正确的理由是:适合群众的觉悟水平。“适合群众的觉悟水平”是制定政策的一大法则。这不是迁就落后。政策,乃至法律,无不是适合群众觉悟水平的产物。政策,乃至法律,都是分层次的,水准都是有高有低的。不要总是埋怨群众觉悟低,调子上不去。老实讲,有些规定滞后,有时也是迁就官员觉悟水平不高的产物。比如现在各级党委委员的排列都是按姓氏笔划为序的。这肯定是不尊重群众意愿的行径。按得票多少为序是指日可待的,也是屡见不鲜的。远的不说,1956年中共“八大”中委的排列全是按得票多少为序的。那顺序,越品越有味道。为什么今天反倒行不通了呢?还不是因为得票少的当事人的承受力不足的缘故吗?再比如官员收入公开的问题,都说“现在条件不成熟”。请问:是谁的条件不成熟?是群众的条件不成熟吗?群众早就望眼欲穿了。不用说,是官员的觉悟还没到那一步呗!尾不如头。可是鸡头怎能比得上马尾呢?马尾巴的功能大得很呐!脱离群众的东西是寸步难行的。经过群众讨论后的决策即使错了,群众也一定会站出来分担。 不会像现在这样,错了都是头儿的错,不是头儿的错也成了头儿的错。头儿呢?也只好“哑巴吃黄莲”。谁叫你不讨论的?群众之所以把什么问题都归罪于领导,还因为领导平常喜欢把正确归功于领导。要知道,未经充分讨论的决策一旦出了毛病,便成了引火烧身,自讨苦吃。经过群众讨论后的决策假如错了,也容易改正。群众会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会在重新讨论中提出正确的方案。不会像现在这样大起大落,让领导付出太大的代价。督促领导多讨论是对领导的真正爱护,督促领导大讨论是对领导最大的爱护。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一直在讨论”呀!是的,有些决策是有讨论的。不过,凡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决策所作的那种讨论,往往不是大讨论,是小讨论,有的还可能不是真讨论而是假讨论。通报式的所谓讨论不是讨论,是愚弄。有个言过其实的批评,虽然言过其实,但也不无一点道理,叫做:“小事情大讨论,大事情小讨论, 重大事情不讨论,跟几个人通通就得了。”讨论,一定要摆出A、B、C三种方案,比较,鉴别,辩论,把利弊讲透,讲穿。再好的方案也有弊病,无非是弊病小一点罢了。由于在讨论中对利弊作了充分比较,在推行最佳方案时便会一边 “兴利”,一边“除弊”。而不会像今天有些人那样,把唯一的方案吹得天花乱坠,而忘了“除弊”。不提弊,一旦弊暴露了,自己惊慌失措还不说,同时又必然会被未采用方案的那一方抓住大做文章,来个全盘否定。经过充分、反复讨论后,所选择的最佳方案,其中也有非最佳方案提出者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功劳。讨论是知识互补,是思维共振,是观点碰撞,是彼此互动。真理是燧石,碰撞产生火花。

      也许有人会说大讨论拖延时间,妨碍效率。是的,大讨论会花很多时间,可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决策前讨论透了,上下都明白了,决策后执行起来就快了。不会像现在有些工程那样,张头来了要建,于是建起来了。过些日子,王头来了,要炸,于是就炸掉了。再过些日子,换了李头来了,又要建,于是就又建起来了。 “建——炸——建——”尽管都在提升GDP,可那是劳民伤财,是无效的GDP,是破坏性的建设,是阻碍前进的发展。不经讨论,自作自划的决策,不是强政府的表现,即使没出错,也不是我们体制的什么优越性,是偶然性在起作用。是不是有长效还要打个问号。

      讨论是打开窗户说亮话,是阳光,是透明。现在有些官员也很委屈,明明是一片好心,却被人误解得一塌糊涂,甚至谣言四起。这,着实是令人心酸的。可这同当初没有公开讨论有直接关系。你不通风透气,人家就来个捕风捉影。大广播不发达,小广播就“发达”。谣言止于公开,敏感问题脱敏于透明。多搞大讨论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误解。

      提到透明,顺便讲一个大字报问题。大字报在“文革”中害了不少人。取消大字报有取消的理由。可是,大字报有两重性。可不可以考虑在少数中小城市做个试验, 开出几个大厅,让上访人员贴大字报,这会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大字报也是一种参与的渠道,也是一种讨论的方式。当然,大字报也不能乱贴,对大字报一定要搞 “双规”(规定时间、规定地点)。 还要再加一个规定:诬陷有罪。这“三规”有助于大字报健康发展。如果把这“三规”再细化为几十条大字报管理规则,那将更有助于大字报健康向上发展。让上访者贴大字报,是渲泄,释放,出气,分流,不仅会减少上访,减少暴力,而且会增强心理健康,减少精神病发病率。不设,那覆盖全球的网上大字报就会越发铺天盖地而来,上访会络绎不绝,有增无减。大字报没有姓资姓社之分,大字报的内容有姓“真”姓“假”之别。

(三) 学会用大调解来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矛盾是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有的,其中民事纠纷是大量的。笔者在处于无阶级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末期的民族考察时,也遇到原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他们通常是由长老来调解的。在母系社会是由年长的女性来调解的。以法治国不等于不论什么纠纷都是“法庭见”。如今连“好讼之国”的美国,也认为:诉讼不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最好方法。1998年美国制定了《替代性解决纠纷机制法》。所谓“替代性”就是替代审判。他们主张通过仲裁、调停、法院附设调解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① 十年来,美国通过调解所解决的纠纷逐年上升。中国的调解工作早就走在美国前面,各地都有创造性的经验。我们有理由继续走在调解工作的最前列。

      调解至少有四大益处:一,调解是第一道防线。只要法律上允许,当事人自愿,就应当是能调则调。调解是让矛盾化解在激化前。二,调解同打官司相比,节约时间、节约费用、节约人力,大大降低社会成本。三,调解有利于运用群众身边的、看得见的、活生生的典型,用前车之鉴来教育大家,实行资源共享,以防类似纠纷再生。用佛教的语言,叫做“自觉觉他觉”。无神论者也可换个角度说,是“他觉觉自觉”。四,调解会把因民间纠纷而引发、演化出来的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上访案件、法院受理一审的民事案件大幅度降下来,增加全社会的和谐度,变不和谐为低度和谐,变低度和谐为高度和谐。

      调解是为党分忧、为民解忧的大好事,因此,我们所说的调解应当是大调解。大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解联动,形成合力。在纠纷面前,能调则调,当裁则裁,首选最好是调解。要努力拓展调解的领域,变过去的民法的刑法化为刑法的民法化。对轻微的犯罪,如果当事人双方愿意和解,也不妨刑事和解,不要为治罪而治罪。扩民事范围,缩刑事地盘,是社会文明进程的里程碑。要努力通过“三解联动”,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

      调解不是儿戏,不是和稀泥,不是婆婆妈妈。调解是减少社会磨擦的润滑剂,是社会冲突的减压器,是社会秩序的安全阀。调解是一门大学问。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下面提四点看法。

1.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好,必须形成一支热心于调解的队伍

      有专职的,有兼职的,专兼结合,以专带兼。调解员老中青结合,以德高望众而又熟悉民事法规的老人为主。长老是过来人,心是平的,气是和的,说话是有份量的。上海电视台的“新老娘舅”节目就是“老将出马,一个顶俩”。老娘舅在大庭广众面前敢于对前来要求老娘舅调解的人严厉地批评说:“我鄙视你!”如此重量级的话被批评的人能够接受,不能不承认那是“老娘舅”年高德劭的产物。看来,要为“和事佬”甄别。“和事”还得靠“老”。

2.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好,必须在组织上形成一个有经有纬的、有核心有外围的调解网络

      有民事纠纷就有人民调解组织。每个小区都要有调解员,街镇要建立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随着调解组织的壮大,省市成立调解工作协会,或在社工协会下设调解工作专业委员会。——附带说一句:有的地方的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政法书记兼任,是否有当?尚待实践检验。“三解联动”不是“三解合一”,而是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调解组织可以先由少到多,过一阵子,等纠纷少了以后,再由多到少。

3.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好,必须形成制度

      调解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说来就马上来,说不来会长时间不来。可是,调解工作本身要有确定性,要有章法,有规范,不能有半点随意性。章法存在于分散的个案中,制度蕴藏在广泛的交流中。举办调解工作交流会、现场会、研讨会,找共性、寻本质、觅规律,制定调解守则。防止调解走样、变味。制度出公正,制度出持久,一定要把调解制度化。 

4.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好,必须不断改进调解的方法

      调解的对象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谁没有“理由”的,因此,化解起来是有难度的。不过,中国人相信方法会比困难多。“困难是石头,方法是榔头。 榔头敲石头,石头就低头。”调解必须讲究方法、艺术。方法要因人、因事、因时而异,随机应变,灵活多样,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可以预料:不用多久,就会有 《调解方法一百例》、《调解方法一百条》、《调解方法大全》之类的书籍问世。从调解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方法,再回到调解的实践中去,运用到更广泛的调解实践中去,指导调解。

      人口、民族、宗教、政党、阶级阶层都是社会资源。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社会资源是丰富的,而丰富的社会资源之间是免不了要发生矛盾的。正因有社会矛盾才极力倡导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并非无矛盾社会,甚至也不是无冲突社会。矛盾是普遍的。人是迎着矛盾而生、迎着矛盾而长的。有矛就有盾,有盾就会有新的矛。矛盾是炼钢炉。没有矛盾人活着就没味道了。没有矛盾我们也不用学习提高了。一般说来,在宽松的、弹性的社会中,社会冲突多。可是这些矛盾冲突规模小,烈度小,不但不会动摇社会的根基,反而会有助于促进社会的改革和整合,从而实现“微调”。反之,在僵化的、刚性的社会中社会冲突少,可那是表面的,量的积累超过了临界点,就会突然爆发。这个“爆发”,就是高能量,大危害的了。今天中国的社会矛盾频繁,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比过去宽松了,说明有很多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不过是对官僚主义的惩罚,是对规章制度缝隙的填充。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在看到矛盾、不回避矛盾的同时,还要看到天下没有不能解的方程式。天下没有不能解决的矛盾。中国的社会矛盾之所以能够化解,关键的关键在于:中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不是政府自封的。“人民政府”起源于陕北农民吴满有之口。吴满有说:“今天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先有 百姓称赞的“人民的政府”,后有各级“人民政府”的称号。今天少数官员的腐败绝对改变不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历史使命。现象不等于本质。现象改变不了本质。今天摆在人们面前的这样、那样的矛盾,无不是共存于一个口腔里的牙齿与舌头的矛盾。试问:当今社会里的哪一个矛盾有从前的那中日矛盾、中美矛盾大?请看,现在不是友好了吗?国内哪一个矛盾有国共两党之间的矛盾大?请看,现在不是“第三次握手”了吗?矛盾能结也能解。随着解结而来一的是结缘、是结合。我们是矛盾论者,更是矛盾双方的“结合论”者。

      矛盾的双方不断会因有磨擦而疼痛,矛盾的双方不断在化解之后而结合,因结合而共建共享,这就是社会演化的规律。把矛盾双方从“对立”转化为“结合”,是妙手回春,是走向和谐,会产生无穷无尽的力量。转化,要用深化改革的精神和改进了的方法,来消融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只有改革,只有全面而又深入、 深入而又全面地改革,才能从治本上化解矛盾,转化矛盾。改革含有破除的成分。改革的主要成分不是破除,是建设,是要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我们的社会朝着富强、民主、繁荣、和谐的共同目标,开足马力,一日千里、奔腾向前。

                                              2009年6月8日于上海天纵书洞

参考文献:

[1]《城市蓝皮书》,潘家华等编,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001至002页。

[2] 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70.8%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 “绷得很紧”----紧绷状态下不同群体感受调查【J】人民论坛,2009(10):20-21.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S].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参见基辛格博士于2009112日发表在《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的文章《世界新秩序的机遇》。

 

参见范愉:《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研究》,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坛》1999年第2辑,以及范愉:《浅谈当代ADR的发展及其趋势》,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4期第29-43页。不过范愉多用“代替性”的提法,不用“替代性”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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