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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2024 : 19:13 : +0200

政治问题、政治社会学、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现状和未来

 

                           邓伟志

    古猿之所以能变成人靠的是生产劳动,人类之所以能够从蒙昧人进化为智人仍然靠的是生产劳动。进入晚期智人以后的生产过程,一般说,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在四个环节中,分配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没有产品的生产,固然没有可供分配的对象,可是没有分配也谈不上消费。没有合理的分配,没有适应生产方式的分配形式,也会阻碍生产的发展。如今出现在许多国家的罢工、械斗、武装冲突,绝大部分是由分配引起的。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抗社会中,分配关系多有对抗的性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成了生产过程的主人,严格地讲,在分配关系中不应该存在阶级利益的对抗关系,但是,这并不等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分配与生产之间没有矛盾,也不意味着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问题上都是恰当的、合理的。因此,认真研究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之一的分配原则,就成为摆在中国理论界面前的重大课题。

 

                     生产要素知多少?

    生产不是“举首望明月”,不需要工具。其实,真要看清楚明月,也还是要用天文望远镜,即工具的。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少不了生产必备的要素,这就是劳动和生产资料。前者是生产的不可缺少的人身条件;后者是生产的物质条件。在生产过程中,前者运用后者进行劳动,从而促使劳动对象按照人的需要发生预期的变化。劳动必须同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才能生产出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劳动一旦与劳动对象的结合,劳动就物化了,对象也被加工成人们所需要的产品了。

人的认识总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生产的需要激发理论界提出“生产要素”的学说。最早提出“生产要素论”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16231687﹚。他认为:“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这就是威廉·配第的“生产两要素论”。他的“两要素论”显然有他的时代局限性。在三百多年前很多人面朝黄土的岁月里,人们最重视的是土地。作为拥有27万英亩土地的威廉·配第,在他眼里更加容易把土地单独拎出来列为“生产要素”。但他毕竟是个学者,他尚能跳出私利,他不仅把劳动列为生产要素,而且能够进一步阐述劳动决定价值的基本原理。这对后来马克思创立剩余价值学说都有所启迪。

随着英法两国工业革命的出现,19世纪初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参照了亚当·斯密价值理论的庸俗部分,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中,提出了“生产三要素”,这就是: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资源、资本和劳动。他还认为与这三要素相适应的是,三要素应分别分得属于自己贡献的一份报酬,土地得到地租,资本得到利息,劳动得到工资。

从此,生产要素就成为学者研究的对象。19世纪90年代,英国新古典经济学家A.马歇尔认为企业家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主张在“三要素”之外,再把“企业家经营”加进生产要素。他认为,企业家也应当有报酬,这就是“企业家利润”。

近一二百年,科学技术在加速度发展。有些先进技术能给生产带来非凡的效益。因此有人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情况是有的,有时虽然不是第一生产力,但也不失为为生产要素之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原来分散的互不联系的生产过程,正在演变为集中的、互相联系的社会生产过程。有些产品也可能是头在亚洲、尾在欧洲,从区域看是分散的,但从生产流程上看,是密不可分的。产品不再是个人劳动或家庭劳动的成果,而是不同民族、不同种族大协作的产物。生产的这种社会化、国际化要求管理成为一种专业化、科学化的高水平的劳动。这也就很自然地要求人们把“管理”列为生产的重要因素。近年,电子计算机的发明,网络化的出现,在很多地方在用虚以世界来治理物质世界。于是有人把网络治理称作e劳动。e劳动是新型的劳动,是未来社会财富和劳动价值的主要表现形式。e劳动的从业者自嘲的俗称是“码农”。码农正在成为管理群体中的新成员。

每一种生产要素,在参与生产以后,都应当取得相应的报酬。我国博采众长,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占有他人劳动的两极:平均主义与贫富悬殊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广泛调动各类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同步向前。可是,定性容易定量难。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各占多大的比例?是一门大学问。按理,合理的分配应当是按照它们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对降低资本成本、对降低商品个别价值、对开发新产品、对有利于所使用的单个资本增殖、对增加超额利润等六个方面所起的作用,从劳动创造的并在市场上实现的价值中,取得跟这些要素的购买价格相适应的分额。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偏离这六个方面的事是常有的,不用说,有的也是难免的。他们所得的分额常常在环绕实际的付出而上下波动。

中国在20世纪中叶曾出现过平均主义。当时,虽然没有人公开鼓吹平均主义,甚至在1960年底、61年初还反对过“一平二调”,批评过“共产风”,但是,实际上的平均主义相当严重。这主要表现在:⑴企业吃国家的“大祸饭”。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从而拉平了企业之间的收益水平。国有企业不分经营状况如何,都可以得到大体相等的物质利益。⑵职工吃企业的“大祸饭”。企业内部职工个人的劳动所得,大体一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快干慢一个样。⑶在农村,同一地区中的不同农业生产集体单位之间的分配水平被拉平,同农业生产集体单位之内的分配水平也被拉平。

平均主义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人们不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平均主义貌似平等,实质上是加剧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说得重一点,也是一种变相的剥削。

饱尝了平均主义苦头以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批判了平均主义,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正确的。富裕不是仪仗队,不可能在一个早上出操排队,大家都齐唰唰地富起来。可是,有些人忘记了紧接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面,还有一句更重要的话:“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目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过程,是手段。而目的是第一位的,目的高于手段,高于过程。

目前中国的状况是,极少数人占有绝大多数财富。绝大多数人只占有很少量的财富。不论是按分析财富的“五分法”还是“十分法”,不论是看收入基尼系数还是看财富基尼系数,不论是按学者的数据还是按官方的数据,不论是看中国学者的数据亦或是看外国学者的数据,都充分有力地说明中国的贫富差距是很大的,在世界各国排名中是倒数第几名的。如果是富翁们是劳动致富,那也无可非议。中国的富裕阶层一部分是靠权钱交易富起来的,再一部分是用钱买通了权,可谓是靠“钱权交易”富起来的,还有一部分是靠“潜规则”或违规操作富起来的。当然,也有不少富人是按规则、用劳力智力发家的。

平均主义和贫富悬殊两极相通,都是占有他人劳动,都不利于经济繁荣。从社会和谐与社会安定的角度看,可能是贫富悬殊更为有害。20多年来,群体性事件激增,强度、烈度上升,自杀、他杀,以及精神病发病率上升,就足以告诉人们贫富悬殊的危害之大,足以告诉人们中国的分配制度亟待改进和完善。

                    

                        把“为主”的请到“主桌”上来

贫富悬殊的出现,究其原因是没有真正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现行的是:按资分配的数量过高,按劳分配的数量过低。

    这种局面的出现同过去平均主义的泛滥一样,尽管没有谁公然发布压低劳动者工资的号令,可实际上中国最低工资在世界上又是比较低的。有人统计,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列宁在读《哥达纲领批判》的笔记中指出:在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消费品分配是和每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成比例的”。可是,上面这些数据表明,“取”与“予”之间是不成比例的。中国属於世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行列。

    既然没有人号召搞贫富悬殊,为什么事实上却出现了贫富悬殊?这是利益的趋动。一些人为了他们的既得利益和“将”得利益鬼使神差,无所不用其极地压低劳动所得。此外,贫富悬殊的存在也不是毫无舆论支撑的。中国有些人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对贫富悬殊的支撑。谁都知道,曾有一阵子,进城务工人员“务”了一年“工”以后,拿不到一年的工资。那么,应付给活劳动的这笔钱弄到什么地方去了?很简单,用到“扩大再生产”,即效率那里去了。无人不知,企业老板就是砸锅卖铁也应当把工资发给大家。企业如果长期发不出工资只能是让它破产,没有二话可说。可是有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说,他就敢于舍公平而求效率了。殊不知这种效率是肮脏的,是不可能持久的。更有甚者,他们还鼓吹“闷声大发财”。尽管他们没有讲让穷人更穷,但是,财富就是那么一碗汤,你闷声不响地拿去喝了,别人就没得喝了。因此,我们必须公开纠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错误指导思想,提升按劳分配在分配中的比重,把“为主”的按劳分配请到“主桌”上来。西方国家每到换届时,不管代表什么阶级阶层的政党,包括代表富人利益的政党,都要高喊几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简单劳动的时工资”。不管他们执政后兑现与否,都要表这个态。为什么?为了拉选票呗!我们不为选票,可我们一向是代表多数人利益的。劳动者是多数。我们更应当发自内心地、挥起手中的大笔把“劳动”二字写得更大些。劳动是劳动者的正常的生命活动。是劳动创造世界,是劳动创造人类自身。

    “按劳分配”一词是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J.F.布雷1839年提出来的。但是,他的论述粗而不细,没有提到社会总产品中的必要扣除,也不提劳动的差别,所以难以服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了他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也可以认为是按劳分配理论。可惜的是,不知为什么他没有使用“按劳分配”这个词。列宁在1917年使用了“按劳分配”,但没展开。后来列宁又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强调了按劳分配,还提出了“不劳动者不得食”。从此,“按劳分配”走进社会主义的学说,走进了五湖四海。

当然,按劳分配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依然存在着形式上平等事实上不平等的权利,因为生产者之间有不同的劳动条件和劳动能力。平等,仅限于用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可是对不平等的劳动来说,仍是不平等的权利。我们今天是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甚至是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没有极大地提高。劳动还没有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2页﹚。因此,我们还不能马上抛弃“按要素分配”,在一个长时期内,还要以“按要素分配”为辅。可是,我们也不能把现行的“按要素分配”凝固化。主次要分明,要恭恭敬敬地、一步一步地把“为主”的按劳分配请到“主桌”上来,迅速缩小贫富差距,认真建设出一个很穷的人少、很富的人也少、中等收入的人很多很多的“橄榄形”的社会结构。

具体地说,就是要反对垄断,反对以权寻租。1、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大支农惠农力度。2、在宪法中重新补进被删去的“迁徙自由”,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转为市民。3、打破城乡在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中的二元结构。4、坚定不移地贯彻“调高﹙控高﹚、扩中、提低”的的指导思想,上调社会保障标准。5、完善被征用后土地增值的利益分享机制,改变低价从农民手中征用,再以高价、极高价卖出的流行做法。6、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再调节功能,大幅度提高个税在税收入中的比重,尽快出台新的税种税目,调整税率,开征遗产税、房产税、消费税,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分配会反作用于生产。分配会左右社会。把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以及慈善、救助等第三次分配统统完善起来,一个“橄榄形”的社会结构一定会中国出现,平等、和谐、文明一定会在中国大地上蔚然成风。

 

参考书目: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