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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26 : 17:26 : +0000

社会学、人类学

社会治理上的突破

 

 

邓伟志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社会治理”,意义重大。一个社会的和谐度大小,文明度高低,关键在一个“治”字上。被我们世世代代称颂的太平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无不是“治”出来的。“治”字里大有学问。

   要把社会治理好,很重要的一点是依靠谁。三中全会有个惊天动地、扭转乾坤的新理念。那就是在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之后,紧接着加了一个“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大制度并提,前所未有。把群众自治提高到制度层面,非同小可。这也可以认为是冲破了一个“老禁区”。有 了“基层群众自治”,就意味春蚕已经咬破了蚕茧,快要跑出来了。我们一直讲“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实际上宣传多于组织。有序就是有组织。真要相信群众就 要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组织起来力量大,力量会呈几何级数增长。

    近年,我国的社会组织直线上升,可是横向比较,我国人均的社会组织还有发展的空间。为了创新社会治理,就要按照三中全会精神,放手壮大社会组织,“激发社 会组织活力”。当前,需要讨论的关键问题是:建立社会组织还要不要再找省部级、司局级来主办,或者说来做“挂靠”单位?何时能变“审批制”为“登记制”? 再就是,已经成立的社会组织如何遵照三中全会中所提出的“跳出条条框框限制”的要求,迅速“去行政化”?政、社要不要分开?还有,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如何 “去营利化”?自治不是自流。因此,还有一个如何把社会组织办成政府的伙伴?如何起到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该起的作用?

    改革进入深水区是看不见石头,摸不到石头的。这就要深化理论研究,以新理念为向导。既要稳中求进,也要进中求稳。坚持人与社会的“互本论”,从而把创新社会治理落到实处,转化为璀璨的、活生生的现实。